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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南部科學園區臺南園區及樹谷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115年7月1日生效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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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持續提升臺南市(以下簡稱本市)空氣品質,維護市民健康, 特劃設南部科學園區臺南園區及樹谷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。
自本公告生效日起,
出廠滿三年以上之柴油大客車及大貨車 出廠滿五年以上之燃油機車 全時段不得行駛於本市南部科學園區臺南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,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不在此限: (一)出廠滿三年以上之柴油大客車及大貨車於稽查日(含)前 一年內取得排煙檢驗合格紀錄或有效期限內自主管理標章。 (二)出廠滿五年以上之燃油機車取得當年度排氣定期檢驗合格紀錄。 (三)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特種車輛、協助急難救助車輛、 配合防災演習車輛及其他經本府環境保護局同意之車輛。 提供機車簡訊提醒登記服務(https://reurl.cc/WOZmXD),柴油車主則可聯繫本局辦理登記(06-2686751#1508),避免因疏忽逾期受罰。 ★違反本公告者,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七十六條第二項規定, 處車輛使用人或所有人新臺幣五百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緩, 並得令其限期改善;未改善者,得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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